政府的角色是幫民眾解決問題,但最近縣府卻是常替民眾製造問題。甚至有些官員發現自己做錯事了,第一時間不是跟民眾道歉,而是趕快增加對自己有利的法條。
日前(9/3)有民眾因沒有使用電子輓聯(掛兩幅傳統輓聯),業者因此被縣府開罰六千元,並停權一個月。但相關的自治條例裡頭(共17條),並未規定相關罰則。後來這事情上新聞之後隔天(9/4),自治條例卻多增加了一條規定禁止傳統輓聯的規定(變成18條)。政府帶頭違法,這是非常不應該發生的事情…
目前分類:議會第四次大會 (3)
- Nov 25 Fri 2016 18:21
這一票都是些什麼人啊?「官啊!」(第18屆第4次大會民政處質詢)
- Nov 21 Mon 2016 18:09
到底發生甚麼事了? 你所不知道的童玩節(第18屆第4次大會 文化局 質詢)
- Nov 15 Tue 2016 15:54
施政漏洞百出,把人民財產當兒戲。(第18屆第4次大會建設處、工務處質詢)
日前質詢建設處、工務處,面對人民財產問題,務必謹慎處理。先前收到民眾陳情,地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土地被他人變更為宗教用地,而縣府竟然對外宣稱已取得同意書(經查明後,縣府並未取得地主同意書),並同意變更,期間長達五年,地主完全被蒙在鼓裡。為此我要求政風室調查有無黑箱作業。
此外我也提醒兩位處長,針對縣內,人民期待已久之重大重劃案的時程、易發生意外之危險路段的重新規劃、觀光列車的停靠等問題,應盡快辦理並加以協助,以維護人民的權益。